龙子湖(城建管)城管罚决字〔2026〕第9号
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决定书
龙子湖(城建管)城管罚决字〔2026〕第9号
当事人:安徽蚌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住所:安徽省蚌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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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于2026年4月12日,实施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于2026年5月6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你单位于2026年4月12日在未取得装修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轻型自卸货车,将堆放在交通信息综合楼西侧院内的装修垃圾共4车约28立方米外运至紫金云城二期垫路使用。2026年6月12日你单位取得《装修垃圾运输备案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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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龙子湖(城建管)城管罚听告字〔2026〕第9号),告知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的权利。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以及听证要求。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于2026年4月12日,未经核准擅自将堆放在交通信息综合楼西侧院内的装修垃圾外运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鉴于当事人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约28立方米,属《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475项的一般情形。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参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475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给予警告,处一万元罚款。
上述罚款,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通过安徽省统一支付平台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蚌埠市体育菠菜app推荐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附件:《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缴款书》
菠菜app有哪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6年7月21日
联 系 人:肖爱民 彭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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