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局权力流程图(行政强制) 此流程图适用于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查封扣押设施、设备、器材,危险物品及作业场所等2项行政强制事项。 承办机构:行政执法大队 监督电话:0552-3040267 服务电话:0552-3040267